2009年以来,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,尤其是矿产违法案件,坚决打击无证开采、超层越界、以采代探行为,取得初步成效,有效的保护了国家矿产资源。
到目前,通过动态巡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7起。经查,越界开采2起,无证开采5起。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2起越界开采行为,其余5起无证开采行为移交给旗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,旗市局立案查处1起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4起。
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经近5个月的调查取证,三次聘请有资质的测绘队伍,对2起越界开采行为进行测量,确属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,市局和旗市国土部门密切配合,多次往返矿区取证核实,在证据面前越界开采的矿山企业承认了其违法行为,并积极配合调查工作,主动接受处罚。市国土资源局本着“及时发现、及时制止、严肃处理、加强防范、警示教育为主”的原则,根据《矿产资源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这二家矿山企业分别做出了,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、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理,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。